深改进行时 | 审计与法务部:完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 发挥责任追究综合效能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于建立国有企业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国有资产经营投资责任十分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有企业改革要先加强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这一条做不好,国有企业其他改革难以取得预期成效。三年来,集团公司审计与法务部在集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总部各部门、各成员单位的支持和配合下,统筹推进责任追究体系建设,持续完善责任追究工作机制,及时查处重大违规问题线索,得到了国务院国资委的高度认可和肯定:2020年顾军总经理在央企、地方国资委内部审计监督和责任追究工作会上介绍集团公司责任追究体系建设经验;2022年集团公司责任追究体系建设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考核中位列中央企业第一名。
一、持续加强组织领导,实现责任追究职能全覆盖
一是持续加强责任追究顶层设计。2018年,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后,集团党组第一时间研究部署责任追究体系建设,成立了责任追究工作领导机构,明确了归口管理部门,审议通过了集团公司责任追究工作制度,并将定期研究责任追究工作上升为一项制度安排。集团公司总部及各二级单位党组会(党委会)、董事会每年定期听取责任追究工作情况汇报,谋划部署责任追究体系建设总体安排,研究审议责任追究重要事项,为责任追究工作高质量开展提供有力保障。2020年至2022年,集团公司总部、各二级单位共召开责任追究领导小组会议、党组会(党委会)、董事会研究责任追究事项共计75次。
二是构建完善责任追究组织体系。集团公司以建立责任追究工作“事有人管、责有人担”的组织体系为目标,按照归口管理和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形成由集团公司责任追究领导小组、归口管理部门和各二级单位追责主体组成的三级组织架构,实现了责任追究监督范围全覆盖。2022年,集团公司总部在审计与法务部增设责任追究专门处室,并新增配备3名专职工作人员。截至2022年末,集团总部及各成员单位共配备专兼职责任追究工作人员59人,较2020年末同比增长136%。
二、持续完善制度体系,推动追责工作有章可循
不断健全完善集团公司责任追究制度体系。自2018年12月印发《集团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管理规定》以来,集团公司持续推进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建设,集团公司审计与法务部先后制定印发《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查处工作实施细则》《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督办工作规范》《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问题线索查处工作规范》《责任约谈管理办法》《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档案管理办法》等5项配套制度及工作规范,围绕问题线索核查、问题线索督办、责任约谈、档案管理等责任追究重点领域、环节进一步理顺细化工作职责和办理流程。
同时,集团公司加大对二级单位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建设指导督促力度,截至2022年末,各二级单位制定责任追究专门制度及配套制度共62项,基本建立了“无死角”“全覆盖”的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实现了责任追究工作有章可循。2023年,集团公司审计与法务部总结近年来责任追究工作经验,在国资委的指导下,参与编写《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指南》,下发成员单位责任追究工作人员学习使用,进一步提升了各单位追责人员履职能力。
三、持续优化工作机制,保障追责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保障违规问题线索查处工作高效开展。三年来,集团公司不断优化完善责任追究工作机制,有效发挥责任追究“查得深、看得透”优势,切实发挥责任追究“监督震慑”作用。建立“职能互补、协作配合、成果共享”工作机制,明确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组、总部各部门向审计与法务部移送问题线索工作程序,有效提升了国有资产监督和管理协同效果。建立问题线索督办机制,明确提级查办、挂牌督办等情形,加大对问题线索查处全流程的监督指导,有效发挥了“以上查下”监督权威。针对属于责任追究范围的问题线索,集团公司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截至2022年末,集团公司及各成员单位共对百余人次进行追责处理。
二是做深做实责任追究“后半篇文章”。集团公司坚持“以追责促发展、以追责促追损、以追责促合规”为原则,积极做好责任追究“后半篇文章”,切实把监督追责成果转化为促进集团公司合规健康发展的监督效能。建立完善内部违规问题定期通报机制,定期通报典型案例,强化各级经营管理人员合规履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树立不能违规的红线意识。建立完善管理提升建议书机制,通过向被核查单位印发管理提升建议书,深入挖掘违规问题背后的制度缺失和管理漏洞,聚焦薄弱环节提出管理建议,促进有关单位及时堵塞管理漏洞,持续提升合规经营管理水平。积极发挥以“追责促追损”的正向引导作用,鼓励各单位综合运用经济、法律等手段挽回损失、降低国有资产损失风险。截至2022年末,集团公司及各成员单位通过责任追究核查累计促进相关责任单位修订完善制度、优化业务流程二百余项,累计促进收回资金、降低损失风险数十亿元。
三是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工作体系效能。集团公司以国资委开发建设追责信息系统为契机,积极推进监督追责信息化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2021年至2022年,集团公司审计与法务部开发上线集团公司监督追责信息系统,将责任追究实时报告、责任追究定期报告、问题线索查处、问题线索台账、禁入限制等工作机制嵌入信息系统,基本实现了监督追责全流程信息化管理。
下一步,集团公司将继续夯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责任追究体系建设成果,从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方面持续发力,结合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全面提升责任追究工作质量,推动责任追究工作在强化公司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为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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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集团公司审计与法务部
原标题:《深改进行时 | 审计与法务部:完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 发挥责任追究综合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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